近日,我院批捕一名多次砸车盗窃车内现金的犯罪嫌疑人。
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使用购买来的钢条、汽车干扰器在涿州市区多次砸碎汽车玻璃、干扰车主锁车,从而实施盗窃,仅一个月时间,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在本市作案数起,盗窃他人现金人民币共计56500元,港币8000元。
因该案情节恶劣,涉案金额较大,且犯罪嫌疑人曾多次受过刑事处罚,承办人在受理案件后,认真审阅案卷,多次提讯犯罪嫌疑人,经向主管领导汇报案情,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徐某某。
此案的批捕,成功的震慑了犯罪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同时也提醒广大车主,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财物放置于车内,也要注意锁车后不要急于离开,检查一下车门是否锁上,确认以后再离开,避免丢失财物。